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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类别:案例   来源:乐鱼app官方手机版最新下载    发布时间:2023-12-18 19:42:00  浏览: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氯化钾、碳酸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随着2002年“蓝天牌”氯化钾产品面世,公司深耕氯化钾化肥产品领域,已历经20年的发展历史,“蓝天牌”成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知名品牌之一。依托企业具有的青海察尔汗盐湖724.35平方公里的采矿权,开采察尔汗盐湖的晶间卤水为原料生产氯化钾,现为国内氯化钾行业第二大生产企业、青海省30家重点企业之一、氯化钾产品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之一。公司慢慢地增加研发技术,提高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盐田摊晒制取光卤石过程中排放的老卤作为原料,从超低浓度卤水中制取电池级碳酸锂,并已实现量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稳步发展,以氯化钾、碳酸锂产品为重心,以巨龙铜业投资为辅助,围绕控成本、提质量、稳产量、扩品类、拓渠道等主要目标推进工作,不断夯实核心竞争力,推动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1、氯化钾。钾是60多种生物酶的活化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酶的活化及植物的光合作用,增加作物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和转化,同时能促进糖和脂肪的合成,并提高作物的产品质量,此外还能促进植物纤维的合成,增强谷物的抗倒伏能力及棉、麻等的产量和品质。粮食作物方面,施用钾肥能加强作物的抗病、抗寒、抗旱、抗倒伏及抗盐能力,改善作物产品的质量,提高粮食作物蛋白质的含量;果蔬方面,可调整水果的糖酸比,增加其维生素C的含量;改善果菜的色泽和口感,增强其耐贮性。

  2、碳酸锂。锂大范围的应用于电池、陶瓷、玻璃、润滑剂、制冷液、核工业以及光电等行业。锂电池具有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高、质量轻、体积小、寿命长、性能好、污染小等优点;锂精矿或锂化物添加到玻璃配料中能够降低玻璃熔化时的温度和熔体的粘度,改善玻璃的光洁度,提高玻璃制品的强度、耐蚀性及耐热急变性能,简化生产流程,降低能耗,延长炉龄,增加产量,改善操作条件,减少污染;陶瓷中加入少量锂辉石可降低烧结温度,缩短烧结时间,改善陶瓷的流动性和粘着力,提高陶瓷的强度和折射率,增强陶瓷的耐热、耐酸、耐碱、耐磨以及耐热急性变能;锂基润滑脂与钾、钠、钙基类的润滑脂相比,具有抗氧、耐压、润滑性能好的优点;锂作为轻合金、超轻合金、耐磨合金以及其它有色合金的组成部分,能大大改善合金性能;锂及其化合物具有燃烧度高、速度快、火焰宽、发热量大等特点,常用作高能燃料用于火箭、飞机或潜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一)完成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工作。依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结果和公司现状,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于2021年4月1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2021年5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藏格”变更为“藏格控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040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10%。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二)完成员工持股计划工作。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一致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 11,294.05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1,294.05 万份。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 150 人。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 4.25 元/股,为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均价(8.50 元/股)的 50%。截至2021年7月29日,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非交易过户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三)完成企业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变更工作 。为有利于投资者准确理解公司行业定位,有利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的策略,有利于逐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做了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截至2021年12月,完成了企业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四)积极努力配合控制股权的人推进股份回购注销工作。多次督促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关联方按照证监局责令完成股份回购注销的时间要求推进债务化解进度,及时释放股票用于回购注销。截至2021年12月,控制股权的人通过司法拍卖股票、协议转让股份、债务置换等多种方式有效地处置了各类债务,解除了拟回购注销股票的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手续,于2022年1月6日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五)成立全资子公司认购产业基金份额。为逐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营业范围,提升公司在盐湖提锂领域的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综合竞争力,企业成立了专注投资管理的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了藏青基金份额25亿元,该基金投资收购了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2021年11月藏青基金完成私募互助基金备案;2021年12月完成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过户登记工作。

  (六)收购藏格嘉锦100%股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收购成都协顺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藏格嘉锦71%股权、收购上海景英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藏格嘉锦2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格尔木嘉锦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收购藏格资源100%股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收购成都圣涛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藏格资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拟收购茫崖泰坦通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2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3月10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由于工作及疫情原因,董事张萍女士、独立董事王作全先生采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肖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肖瑶先生汇报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以公司CEO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线年度经营管理层的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董事会对年度预算的总体要求,考虑了市场变化因素,提出较为合理、可行的预算,该预算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实际。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肖宁、肖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嘉锦实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嘉锦实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强子公司的盐湖资源开发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茫崖藏格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茫崖藏格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强子公司的盐湖资源开发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五年(2022-2027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正先生、徐磊先生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能力和阅历,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担任董事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增补钱正先生、徐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定于2022年4月12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2022年4月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4、提案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5、提案10.00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也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附件1。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提案10为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 4月12日(星期二)召开的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了第八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3月10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静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于各地疫情防控的要求,监事侯选明、李光俊采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财务总监田太垠、董事会秘书李瑞雪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监督公司治理工作,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颁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要求编制的,所包含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董事会对年度预算的总体要求,考虑了市场变化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预算,该预算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实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公司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方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嘉锦实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嘉锦实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盐湖资源开发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茫崖藏格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茫崖藏格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盐湖资源开发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为线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以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优化生产而作出的部分车间永久性关停,相应不再利用的部分设备、厂房、盐田、卤渠等进行了停用。并且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及青海昆仑镁盐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部分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核销。

  经过对公司下属子公司2021年末存在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46.80万元,核销固定资产金额为3,816.38万元。明细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46.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报表净利润1,399.78万元;本次核销产合计3,816.3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报表净利润3,243.9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公允,相关数据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公司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增加注册资本对象:格尔木藏格嘉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嘉锦”)、茫崖藏格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资源”)。

  2、增加注册资本金额: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藏格嘉锦增资人民币1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藏格嘉锦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仍持有藏格嘉锦100%的股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藏格资源增资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藏格资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500万元,公司仍持有藏格资源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藏格嘉锦增资人民币1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藏格嘉锦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仍持有藏格嘉锦100%的股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藏格资源增资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藏格资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500万元,公司仍持有藏格资源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8、经营范围:采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中介服务除外)。锂辉石矿勘探及开采(凭许可证经营)。矿山设备、冶炼设备、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塑料制品销售。地质勘察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非金属(以上三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采选、冶炼、加工及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范围:矿产品开发(钾盐露天开采,氯化钾、硫酸钾、碳酸锂、钾肥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对藏格嘉锦、藏格资源进行增资,将扩大其资本规模,增加盐湖资源的开发投入,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藏格嘉锦、藏格资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藏格嘉锦、藏格资源增加注册资本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盐湖资源开发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藏格嘉锦、藏格资源增加注册资本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盐湖资源开发能力,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认购产业发展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投资设立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全球新能源电池原料盐湖锂矿项目,募集规模为53.10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份额的47.08%。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认购产业发展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8)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于2021年12月13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藏格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28,575,01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永鸿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5,113,88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

  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2年2月14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新沙鸿运于2022年2月1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股份数量为213,688,903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新沙鸿运持有公司股份287,13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项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因沙钢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新沙鸿运的控股股东,故沙钢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沙钢集团共同参与认购藏青基金被动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以上被动形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增加或减少公司的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藏青基金运作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10日,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徐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原董事王聚宝先生、黄鹏先生于2022年2月21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使董事会能够正常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由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磊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资格进行了审议,同意提名增补徐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企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增补徐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增补徐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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